【产品名称】鼻用过敏原阻隔软膏
【型号规格】3g/支、5g/支
【结构组成】本产品主要由壳聚糖季铵盐、白凡士林、羊毛脂、薄荷脑等组成。
【产品性能指标】装量:不少于标示量的93%;动力黏度:大于10mPa·s;微生物指标:需氧菌总数(cfu/g)≤102;霉菌和酵母菌总数(cfu/g)≤101;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、大肠埃希菌均不得检出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因花粉、粉尘、尘螨、动物毛屑等致敏原引起的过敏性鼻炎患者的过敏症状,从而减轻患者喷嚏、鼻塞、鼻痒、流涕等过敏症状的发生。
【使用说明】使用本品前,应清洁鼻腔,去除鼻腔内附着物,推荐使用海水鼻腔喷雾来清洁鼻腔。鼻用过敏原阻隔软膏应平均涂布于鼻前庭部位。使用棉签取适量的软膏,将其均匀涂抹于鼻内,大约涂布到外鼻翼的高度。在涂布好该软膏之后即可用鼻正常呼吸。一般而言,保护层效果可以持续3至5小时。也可以根据需要缩短涂布间隔期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用于涂于鼻前庭部位,严禁吞食。
2、鉴于本产品的物理阻隔作用机理,如和其他药联合使用,请咨询医生。
3、若使用本品感觉不适,请停止使用并向医生咨询。
4、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6、请将本产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7、包装打开后请在一个月内使用完毕。
【禁 忌 症】1、本品不适于吞咽困难人群;
2、鼻内有开放性伤口者禁用;
3、蚕豆症和雷氏综合征患者禁用。
【储存条件】常温、干燥处
【使用期限】二年
【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、符号、缩写等内容的解释】无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辽食药监械生产许20149012号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/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
【注册人、售后服务单位及生产企业】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、生产企业住所及生产企业生产地址】盘锦市经济开发区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
【生产日期】见外包装。
【电 话】0427-3228006
【传 真】0427-3219911
【邮 编】124013
【网 址】http://www.lnmzlyy.com
【全国售后服务电话】4006-998-675
招商电话:0427-3228008
客服电话:0427-3228006
地址:辽宁省盘锦市经济开发区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
网址:www.lnmzlyy.com
邮箱:meilinyaoye@163.com
关注美滋林
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(C)2021 备案号:辽ICP备09006650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号:(辽)-经营性-2020-0012
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(C)2021
备案号:辽ICP备09006650号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号:(辽)-经营性-2020-0012